黑龙江独生子女费标准为每年960元(每月80元),发放至子女满18周岁,农村与城镇家庭享受同等标准。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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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费按每月80元发放,全年合计960元,城乡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区分户籍类型。 -
领取条件
- 父母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部分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子女完成学业)。
- 需为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出生的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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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费用通常由单位或户籍地街道(乡镇)按月发放,农村家庭可通过“一卡通”直接到账。 -
注意事项
- 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后需主动退回《光荣证》并停止领取。
- 若父母离异,抚养方可继续申领全额补贴。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费旨在缓解家庭育儿压力,符合条件者应及时办理申领手续,避免遗漏。具体发放细节可咨询当地卫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