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沧州市今年(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如下:
一、禁放区域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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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区域 :沧州市区及周边区域(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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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限时燃放 :未列入全年禁放区域的地方,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期间燃放,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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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 :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放。
二、禁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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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禁放区域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学校、公园、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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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市)可自行划定禁放区域并公布。
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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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放规定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罚;党员、干部需接受纪检监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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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受到查处。
总结 :沧州市2025年全年禁放区域覆盖市区及周边高速合围区,春节等特定时段在非禁放区域可燃放,但需遵守时间限制和地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