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今年不允许放烟花。
根据2025年河北沧州最新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沧州市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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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域:
- 城市区域:市中心城区(含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县级市辖区:如任丘市、河间市等,政府可划定其他禁放区域并公布。
- 乡镇区域:垒头乡、商林乡、陌南镇、段村镇、韩村镇等部分乡镇全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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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时间:
- 全年禁放时段: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放。
- 春节限时燃放:未列入全年禁放区域的地方,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燃放,时间为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
- 重污染天气:若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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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地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设施;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等区域;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殡仪馆;森林、公共绿地、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商场、集贸市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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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对违规燃放、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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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加强宣传,倡导文明过节,推广环保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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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查实可获奖励。
沧州市民在2025年应遵守相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环境与安全。如有特殊需求,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