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下达,2025年规模达1593亿元,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疆、西藏等地区倾斜,并明确要求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资金通过因素法分配,县级可统筹30%用于非贫困村项目,同时建立负面清单禁止用于楼堂馆所等无关支出。
-
资金来源与规模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衔接资金,2021年预算为1561亿元,2025年增至1593亿元,体现对乡村振兴的持续加码。资金由财政部联合六部门管理,通过省级财政下达至县级,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透明。 -
分配原则与重点
采用因素法分配,综合考虑脱贫人口规模、收入水平等指标,重点倾斜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边疆地区。例如,宁夏2024年下达36.1亿元,其中9个重点县获优先保障。 -
使用方向与限制
- 产业优先:60%以上资金需用于特色产业培育,如支持农业产业园、冷链物流等。
- 负面清单:严禁用于行政支出、形象工程,确保资金精准投向防返贫、基础设施等“刀刃”领域。
-
县级自主权与监管
县级可统筹30%资金灵活支持非贫困村项目,但需提前入库论证。资金使用全程公示,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影响下年度额度,如韶山市2024年1483万元资金严格按项目库拨付。 -
创新机制与联农效果
推行“联农带农”模式,要求产业项目与农户利益绑定。例如,甘肃通过衔接资金扶持寒旱农业,带动3300万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
提示:各地需结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动态优化项目库,强化公示与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效益直达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