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衔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其核心特点是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发展需求、强化产业支撑作用(要求占比逐年提高至50%以上),并严格限制负面清单(如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福利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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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定位与来源
财政衔接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安排,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接支付至最终服务方。过渡期内(至2025年)持续投入,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同时允许30%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补短板项目。 -
三大核心用途
- 巩固脱贫成果:支持防返贫监测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如跨省交通补贴)及“雨露计划”技能培训。
- 推动乡村振兴:70%以上资金优先投入特色产业(如种养基地、冷链物流、品牌打造),兼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垃圾处理)和小型基础设施(村组道路、安全饮水)。
- 特殊群体支持:定向扶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以工代赈项目及欠发达国有农场/林场发展。
- 管理刚性要求
项目实施需从县级项目库中遴选,执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且全程公示10天。资金支出进度有明确节点(如9月底达75%),并建立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分类管护机制,确保长期效益。
提示:各地申报需关注年度政策微调,产业类项目需同步设计联农带农机制(如每10万元带动10户增收),避免触碰负面清单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