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资金检查工作自2019年起全面展开,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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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性审计启动
审计署组织对13个省、52个县(市、区)的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抽查了黑土地保护、秸秆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00.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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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持续强化审计监督
山东省审计厅连续3年(2019-2021年)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聚焦政策落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揭示体制机制问题,保障政策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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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多部门联合专项巡察
县级及以上部门(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联合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重点检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性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总结 :乡村振兴资金检查工作自2019年国务院审计署启动全国性审计后逐步深化,山东省通过连续3年专项审计强化监督,2025年则进一步通过巡察等方式落实长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