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于2017年10月由***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并作为国家战略写入**,标志着中国乡村发展进入全面振兴的新阶段。核心目标是通过产业、生态、文化、组织和人才五大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节点包括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具体路径、2020年脱贫攻坚衔接过渡、2021年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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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提出背景:2017年十九大报告明确将乡村振兴列为国家七大战略之一,聚焦解决“三农”问题,回应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细化阶段性任务,提出“三步走”目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50年全面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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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深化与落实:2018年至2024年,中央连续发布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一号文件”,配套《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规保障实施。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后,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升级、数字乡村建设等举措,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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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成果:截至2025年,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6300亿元,3.5万个易地搬迁安置区发展补短板项目,农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各地探索“千万工程”经验,如浙江数字乡村、山东特色产业集群等模式,成为乡村振兴的实践样板。
当前,乡村振兴已从顶层设计转向全域推进,未来需持续强化城乡融合、科技创新和基层治理,为共同富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