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政策工具,其核心在于精准分配、高效监管、产业倾斜三大亮点,通过明确资金用途、优化分配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真正惠及农村发展短板和重点领域。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三大方向: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等;二是培育特色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涵盖农业品牌打造、产销对接、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设施短板,如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向重点帮扶县和低收入地区倾斜,权重包括人群数量(30%)、收入水平(30%)、政策任务(30%)及绩效结果(10%)。
县级政府拥有项目审批自主权,可统筹不超过30%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建立项目库制度,要求资金支持项目必须入库且公示,并允许按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评审验收等。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用于楼堂馆所、福利补贴等无关支出。
提示: 各地需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资金使用重点,强化公开透明与审计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乡村振兴的“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