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察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综合全国及地方性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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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
公安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可自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或初中就读,享受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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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
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伤残警察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并可能获得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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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教育资源
优先安排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二、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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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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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报考普通高中可加2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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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伤残警察子女 :加1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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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至四级伤残警察子女 :加5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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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抚对象 (如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警察等):根据级别加3-5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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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招生计划
符合条件者可优先获得省级或地方专项招生计划指标,部分省份允许投档分数线下20-3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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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与奖学金
免费学习期间享受助学金,优先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捐助。
三、其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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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便利 :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转学时,教育部门应优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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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专项计划 :部分省份(如黑龙江)为烈士子女单独设立专项招生计划。
四、申请与审核流程
需提交公安部门、部队政治机关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材料,具体流程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性文件及地方实施细则,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