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规细则主要涉及新国标实施、以旧换新政策及交通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新国标实施细则
-
技术标准
-
整车质量 :铅酸电池≤63kg,其他类型≤55kg;
-
塑料占比 :总质量≤5.5%(不含导体绝缘材料等特定部件);
-
性能要求 :电机功率≤400W,电池电压≤48V,必须配备脚踏功能(非强制);
-
安全特性 :增加防火阻燃、防篡改(电池/控制器)要求,商用车辆需北斗定位。
-
-
标识与使用
-
商用车辆必须标注“商用”字样;
-
车速提示音从15km/h提升至22km/h。
-
二、以旧换新政策
-
补贴标准
-
报废铅酸电池车换购铅酸车:补贴新车售价20%(≤500元);
-
报废锂离子电池车换购铅酸车:补贴新车售价20%(≤600元);
-
每人限享1辆车,需完成旧车登记、信息上传及新车发票核验。
-
-
活动时间
- 多地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分省份分阶段执行(如河北、济南分两阶段)。
三、交通管理要求
-
行驶规定
-
最高时速≤25km/h(与旧标准一致);
-
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车道时靠右侧道路行驶。
-
-
其他规定
-
残疾人车辆时速≤15km/h;
-
未设停放点时,车辆不得妨碍通行。
-
四、过渡期与处罚
-
不符合新国标车辆:过渡期内可申请过渡期牌照,期满后强制报废;
-
未按规定上牌或备案的车辆,禁止上路。
以上细则综合了国家标准、地方补贴及交通管理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与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