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因年龄或精神状态限制,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群。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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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该年龄段未成年人因认知和判断能力不足,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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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包括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智力障碍等)或因身体原因(如重度瘫痪、失明等)完全无法识别行为性质及后果的成年人,同样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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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但部分细小民事行为可能有效(如接受奖励、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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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精神状态是“或”的关系,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即可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