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分户需满足房屋产权分割或使用权变更等条件,且需提供合法证明材料。 关键条件包括: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二级以上成年重度残疾人特殊分户情形、禁止违法建房或非住宅分户等,具体需结合《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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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分割为前提:集体土地上的家庭户分户需以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变更为依据,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分家析产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合法材料。国有土地家庭户一般禁止分户,除非产权已分割或有二级以上成年重度残疾人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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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分户:家庭中二级以上成年重度残疾人可凭残疾证申请单独立户,无需房屋产权分割,但需由本人或供养亲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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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分户情形:违法建造房屋、非住宅用房、房屋未分割、已拆迁或政府规划控制区域内的户口均不得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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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携带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宅基地证或产权分割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审核通过后签发新户口簿。
提示:分户涉及宅基地分配、产权分割等复杂问题,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村委会,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