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北京市报废车年限规定如下:
一、非营运车辆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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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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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强制年限 :取消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9座以下)的强制报废年限,仅以行驶里程和年检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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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里程限制 :家用5座轿车、7座SUV等非营运小微型汽车,若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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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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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10年,大型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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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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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营运载客汽车 :小、微型10年,中型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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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报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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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国Ⅱ、国Ⅲ排放标准车辆,经维修或调整仍不达标,或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通过,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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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年检 :行驶里程超60万公里、年检未通过或逾期未检的车辆,将强制报废。
三、补贴政策
- 报废补贴 :使用10-15年的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总质量>12吨),补贴1.8万元/辆。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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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报废车辆需及时办理注销,逾期未注销将作废车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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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体监督 :营运车辆需在公安监督下解体。
总结 :北京取消私家车强制报废年限,以行驶里程和年检替代,营运车辆按原政策执行,同时强化排放与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