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录取规则综合了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志愿填报及专业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一、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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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 :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基准,结合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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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对考生的学科竞赛获奖、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指标进行综合考量。
二、提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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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所有省区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档案,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可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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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综合排名,采用“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三、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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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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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志愿处理完毕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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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区:同一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专业间无级差,调剂规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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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调剂 :当某专业录取不足时,优先顺延候补考生,再调剂至其他专业。
四、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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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需通过自治区统考(如美术类)及校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自治区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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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 :男女比例60:2(如2名女生、58名男生),执行部队标准。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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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俄语专业要求俄语,部分理工类要求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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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采用“申请-考核”制,要求发表相关领域论文、通过外语水平测试及满足学历条件。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