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由户籍地或居住地的 公安派出所 办理,而非直接到公安局。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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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个人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到 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而非公安局。部分农村地区可能由乡镇派出所受理,市区则多为区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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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明确,派出所负责受理并审核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或不予出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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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需跨区域办理(如单位申请或涉外事务),可能由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但个人日常申请仍以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为主。
总结 :建议优先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