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表"职务"一栏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当前或曾任的正式职务名称,无职务者可填"无"或"学生/群众"等身份,关键要保证信息真实、与档案一致。具体填写需注意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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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填写规范
填写本人实际担任的职务全称,如"XX公司技术部经理""XX学校教师"。若为普通员工且无管理职务,可填写具体岗位名称如"销售专员""会计"等,避免笼统写"员工"。 -
学生群体的填写方式
在校生统一填写"学生",研究生或博士生可注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担任学生会、班级职务者需额外注明,如"学生(学生会主席)"。 -
无业或自由职业者处理
待业人员填写"无业"或"待业",自由职业者需写明具体职业形态,如"自由撰稿人""个体经营者",不可空白或虚构职务。 -
离退休人员的注意事项
需注明"已退休"并补充原职务,例如"已退休(原XX单位科长)",退休前职务级别较高者应保持与档案记载一致。 -
特殊情况说明
职务发生变动但未更新档案的,需按档案记录填写;兼职、临时职务一般不列入;涉及保密单位的可简写为"XX单位科员"等。
填写时需与个人档案、组织记录完全吻合,模糊信息可能影响政审结果。若存在疑问,建议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