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二十条明确了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核心风险要素,重点聚焦管理缺失、设备缺陷、违规作业三大类问题,要求企业建立动态排查机制。
一、管理类隐患(6条)
- 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操作证;
- 制度虚设: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执行流于形式;
- 培训造假:安全培训学时不足或考核弄虚作假;
- 预案失效:应急救援预案未演练或缺乏针对性;
- 外包失管:承包单位资质不符或现场监管缺位;
- 瞒报事故:故意隐瞒生产安全事故或拖延上报。
二、设备类隐患(8条)
- 带病运行:压力容器、管道等未按期检测或存在泄漏;
- 防护缺失: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或联锁装置失效;
- 防爆不符: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不防爆;
- 监测失灵: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正常投用;
- 结构隐患:建筑承重构件开裂或钢结构严重锈蚀;
- 消防瘫痪:自动喷淋、排烟系统故障或消防通道堵塞;
- 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失效;
- 工艺缺陷:涉及硝化、氯化等高危工艺无安全联锁。
三、作业类隐患(6条)
- 违规动火:未办理动火证或在易燃环境使用明火;
- 盲目施救:有限空间作业未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 超限操作: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 交叉风险:高危作业区域未实施物理隔离;
- 私改流程:擅自变更工艺参数或拆除安全设施;
- 个体防护:高处、涉毒作业未配备有效劳保用品。
企业需对照标准逐项筛查,对重大隐患实施“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未整改到位一律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