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常从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次年开始,学习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未取得证书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开始工作的第二年起也需参加继续教育。
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学习时间:
- 学习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如北京为4月1日至12月31日,上海为3月1日至12月31日。
- 学习时间需根据当地财政部门的通知为准。
学分要求:
-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学习内容与形式
-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如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科目(如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等)。
- 学习形式包括网络课程、面授课程或自学,需完成规定学时并通过考核。
注意事项
- 未完成继续教育或学分不足将影响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及职称评定。
-部分地区允许补学,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总结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是提升专业能力、保持从业资格的重要途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达到学分要求,以免影响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