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政策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及各级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核心职责包括政策落实、配套支持措施制定及人口监测。 2021年修法后,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职能全面移交卫健委,同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转向鼓励生育与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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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职能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生育法》2021年修订版,卫健委成为三胎政策的主导部门,负责推动“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目标,协调财政、教育、住房等跨部门支持政策。原“控制人口数量”条款调整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凸显职能转型。 -
配套措施实施
卫健委牵头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规划托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并对违规托育机构进行监管。例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父母育儿假推广等均由卫健委督导落实。 -
地方执行与协同机制
各省市卫健委联合发改、教育等部门细化政策,如简化生育登记流程、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部分地方(如青海海东市)还设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卫健委在托育机构备案、人口监测中的核心责任。
总结:三胎政策管理权高度集中于卫生健康系统,需关注地方实施细则及配套福利落地情况。家庭可通过社区或线上渠道咨询具体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