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证明需在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办理,通常为乡镇(街道)计生办或村(居)委会。 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部分情况可线上申请。关键点:首胎/二胎登记需在生育后半年内完成,跨省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再婚家庭需额外提供离婚证明。
办理生育证明的具体流程如下:
- 材料准备: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再婚家庭需补充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流动人口需提供婚育证明。
- 登记地点:
- 户籍地:优先选择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计生办。
- 现居住地:若长期异地居住,可凭居住证或稳定工作证明在现居住地申请,实行“首接责任制”。
- 办理步骤:
- 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由村(居)委会初审并盖章。
- 携带材料至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发证,特殊情况需户籍地协查(15个工作日内反馈)。
- 线上渠道:部分地区支持通过政务平台(如“粤省事”小程序)申领,需人脸识别及电子签名,邮寄或现场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新生儿姓名需使用规范汉字,出生医学证明需在分娩机构申领,与生育证明不同。若材料不全,可签署诚信承诺书,但虚假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避免重复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