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须
生育证明的办理地点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地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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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生育证明通常需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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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
若为流动人口,需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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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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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迁户人员(如户籍迁入但未办理迁出手续)需在拟入户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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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需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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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调整说明
当前国家政策已放宽,育龄妇女生育第一胎基本无需再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证明。但若涉及其他生育政策相关事项(如再婚家庭、非婚生育等),仍需根据具体政策规定办理。
三、办理材料(以户籍所在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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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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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女方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1寸免冠照片等。
四、办理流程(部分地区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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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提交申请:通过当地政务平台(如“吉事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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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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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审核通过后,生育服务证将发放。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