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生育津贴是否需要准生证,需根据当地政策执行情况判断,目前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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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已取消准生证要求
重庆市、湖南省株洲市等城市医保局已明确,自2023年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不再收取准生证、结婚证等材料。此类政策调整基于生育登记与生育保险的衔接优化,通过数据共享替代传统证件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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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仍需准生证作为必要材料
若当地医保部门未取消准生证要求,通常需提供准生证以证明生育行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例如,部分地区的材料清单中明确包含准生证,且法律条款将符合计划生育作为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之一。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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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地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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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全,可尝试提供其他生育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或申请数据共享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