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与一胎待遇完全一致,符合计划生育的二胎可享受同等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及产假福利,关键点包括:报销需累计参保满12个月、异地生育需垫付后申请、配偶未就业可用男方保险报销(不享津贴)。以下是具体要点:
-
报销条件与标准
参保职工需累计缴费满12个月(分娩时需在保),政策内二胎的产检费、分娩住院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均按统一标准报销。例如深圳单胎顺产报销2700元,剖宫产5200元,多胎每增加一胎加1000元。不符合政策的二胎(如超生)即使缴费也无法报销。 -
配偶共享生育保险
男方参保满1年且配偶未就业,可申请报销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失业证明),但不享受生育津贴。报销需在分娩后1年内申请,若男方参保未满1年则需满12个月后再申请。 -
异地生育与材料准备
异地分娩需先垫付费用,后凭深圳计生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申请报销。产检已刷卡记账的部分不可重复报销。计生证明必须由深圳计生部门开具,否则无法享受待遇。 -
生育津贴与产假
津贴由单位申领,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二胎产假与一胎相同(基础98天+奖励假80天),但奖励假期间不发放津贴,由单位支付工资。男职工陪产假无津贴。 -
特殊情况处理
政策调整前怀孕的二胎,若未及时办理计生证明,需现金支付产检费后补办报销;停保期间生育的无法享受任何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包含生育津贴。
提示:各地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如结婚证、失业证明、计生证明等),避免错过申请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