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一年到期后最迟可在逾期60日内续签,超期将被注销,但补办后仍可恢复使用功能。
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持有人需在居住每满1年的前1个月内主动申请续签,若错过期限,仍有60天的缓冲时间补办签注。逾期超过60天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居住登记并回收证件,需重新申领。但若在60天内完成补签,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可恢复,且居住年限从补签之日起连续计算。办理方式包括现场提交材料(需3个工作日内审核)或通过互联网申领(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需包含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合法居所证明等。若姓名、地址等信息变更或证件到期,也需及时办理换领或变更登记手续,确保证件有效性。提醒持有人关注签注时间,避免因疏忽影响公共服务使用或权益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