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子女情况一栏需如实填写夫妻双方现有子女的全部信息,包括婚生、非婚生、收养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关键数据,确保与户籍或身份证一致,避免虚假申报影响后续权益。
- 基本信息填写: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出生日期必须与官方证件完全一致。若子女已完成学历教育,需补充教育终止时间。
- 特殊情况处理:涉及多子女、再婚家庭时,需额外注明夫妻双方的婚育史(如结婚日期、是否初婚等),部分情况需提交辅助证明材料。
- 数量统计规则:若此前无子女则填“0”;已有子女则按实际数量填写(如1个填“1”),不可遗漏或隐瞒。
- 纠错机制: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联系当地计生部门更正,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准生证失效或法律风险。
提示:复杂情况建议提前咨询计生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信息合规,保障子女教育、税收减免等政策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