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关键在于确认不立案原因、获取书面通知、向上级机关申诉或寻求检察监督,同时注意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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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不立案原因
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书面说明理由。若理由不充分(如证据不足但未指导补充),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提出异议。 -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收到不予立案决定后,7日内向原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分局或市局)申请复议,提交证据材料并要求复核。 -
申请检察监督
若申诉仍未解决,向同级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将通知立案。 -
自行补充证据或民事诉讼
对于经济纠纷等非刑事案件,可整理转账记录、合同等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涉及轻微伤等情形,需通过伤情鉴定明确案件性质。
提示:全程保留报案回执、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咨询律师推动立案或选择其他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