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第37号令相较于原87号文件进行了多维度升级,明确“危大”定义转向经济损失风险、增设勘察设计主体责任、强化论证程序审查机制,并完善法律责任体系,成为工程安全管理的新范式。
37号令重新定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场景,弱化“不良社会影响”表述,使风险管控更贴合实际工程需求;新增勘察单位需在文件中提示地质风险、设计单位须标注安全要点并参与专项设计的内容,完善全链条责任划分;要求专家论证前方案须经施工单位内部审核及监理方复核,形成“双保险”机制;独立设立法律责任章节,细化违规追责标准,消除与《安全生产法》的衔接盲区。针对超规模工程采取分层管理策略,授权省级部门灵活调整范围,增强制度适应性。
当前工程安全监管遵循37号令框架,企业须依据最新要求强化技术方案论证与执行监督。公众可通过住建部官网获取完整文件及配套细则,确保施工项目合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