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废止,由住建部第57号令取代。新规延长检测资质有效期至5年、提高罚款上限至10万元、取消CMA证书申报门槛,并将资质分为综合类与专项类,同时明确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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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与替代文件
原141号令自2023年3月1日起被住建部第57号令全面取代,新规同步调整了检测范围、资质管理和责任体系,强化数字化监管与处罚力度。 -
核心变化
新办法将资质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罚款上限由3万元提升至10万元,并简化资质申请流程(如取消CMA证书要求)。检测资质划分为综合类与专项类,更精准匹配市场需求。 -
执行过渡
部分省份(如黑龙江、云南)因新资质标准未及时发布,曾暂停受理检测资质申请,但明确原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可继续使用,确保行业平稳过渡。 -
监管升级
新规要求检测机构建立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虚假报告等行为加大惩处,明确检测机构与相关单位不得存在利害关系,从源头保障数据真实性。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需严格遵循57号令,企业应关注地方细则更新,确保合规运营。建议及时核查资质状态,适应新规下的业务要求与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