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职称评审流程可分为以下五个核心环节,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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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确认 :需满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如中级职称需满4年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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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核查 :提交材料需包含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等,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准备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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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单位公示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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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材料 :根据职称系列(如高教/非高教)提交教学/科研情况表、论文著作等。
三、单位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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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分工 :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分别审核材料,非高教系列需述职并接受评委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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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评分 :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等指标进行量化评估。
四、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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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 :召开专家评议会议,高教/实验系列中职为正式评审,其他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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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单位及人社部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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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 :通过评审的推荐人员重新组卷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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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 :公示期满后,由人社部门核发职称证书。
注意事项 :跨地域工作需确认原有职称证书认可度,社保与工作单位需一致且年限符合要求。建议提前关注市人社局发布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明白纸》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