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是否由本人持有,取决于就业状态: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时证件在个人手中,被用人单位录用且享受税收优惠期间则由单位保管。该证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转借或涂改,是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核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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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时个人保管
劳动者以个体经营、网络创业等形式自主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时,《就业创业证》由本人持有并用于登记就业状态、申请税收减免等政策。例如,从事个体经营可凭此证享受3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
单位用工期间可能移交用人单位
若劳动者被企业录用且用人单位需申请税收优惠(如吸纳失业人员补贴),证件需由单位统一保管至政策享受期满。此举便于企业办理就业登记及补贴申领,但证件所有权仍归属劳动者本人。 -
实名制与使用规范
证件需加盖公章和钢印方为有效,仅限本人使用。转借、伪造将导致失业登记注销或政策享受资格终止,情节严重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年度验证时需核对就业状态变更记录,未按时验证可能影响就业困难认定。 -
补办与代办注意事项
遗失或损毁可凭身份证、照片及声明补办,原则上需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允许代办,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授权材料,具体流程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提示:无论证件由谁保管,劳动者均可通过电子证照渠道(如地方人社APP)查询信息。建议定期确认证件状态,确保就业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