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作为计划单列市,财政需按特定比例上缴福建省,但享有高度自主权。 根据现行制度,厦门虽直接对接中央财政,但仍需通过福建省财政厅进行专项拨款结算,并自1994年起实行每年递增9%的定额上缴机制。这一安排体现了“单列不脱钩”原则,兼顾特区自主性与省级统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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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单列市的特殊性
厦门是我国五大计划单列市之一,财政和税收政策独立于福建省,直接向中央纳税。但与其他单列市不同,厦门是唯一“单列不脱钩”的城市,中央拨款和专项经费需经福建省财政厅中转,形成独特的央地财政衔接模式。 -
上缴机制的历史沿革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厦门开始执行定额递增上缴制度,初期旨在平衡省内区域发展。例如,2019年厦门净上缴福建省财政41亿元,而福州获得157.5亿元反哺,凸显省级财政的再分配职能。 -
争议与现状
部分观点认为厦门财政贡献被用于支持省内其他地区发展,如福州“强省会”战略。但数据也显示,厦门人均GDP和财政收入长期居全省首位,高留存资金支撑了本地教育、基建等高水准公共服务。 -
未来趋势
随着区域协同发展深化,厦门与福建的财政关系可能动态调整。当前制度既保障特区经济活力,又通过省级协调缩小发展差距,但需警惕过度依赖单一城市输血的问题。
厦门财政上缴福建是央地博弈与区域平衡的产物,其制度设计既尊重特区特殊性,又强化省级统筹能力。未来需进一步优化分配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公平性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