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任何省份
上海的行政归属需要从历史和现行两个维度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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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行政地位
上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区,但 不属于任何省份 。我国目前有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其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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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行政区划变迁
上海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为中央直辖市,原属江苏省的松江、嘉定等10县于1958年划归上海。自那时起,上海的行政边界基本固定,与江苏省、浙江省共同构成长江三角洲地区。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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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与江苏、浙江两省在地理上接壤,但属于不同省级行政区,存在明确的行政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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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料可能因表述习惯将“长江三角洲”误称为“长江分属江苏、浙江和上海三个省级政区”,实际应为“长江三角洲地区”。
上海目前 不属于任何省份 ,而是中国独立的一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