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主要城市的最新要求:
一、清丰县(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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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放时间 :小年(1月22日)、除夕至正月初五(1月28日-2月2日)、元宵节(2月12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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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区域 :县城区孟德大道以南、人和大道以西等区域,以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防火区。
二、宿迁市(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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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区域 :通湖大道、环湖大道等合围区及车站、高铁商务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50米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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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时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及春节、元宵节全天。
三、中牟县(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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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放时间 :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五每日7:00-23:00,正月十五7: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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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区域 :国家机关、易燃易爆单位、输变电设施保护区、高层建筑周边等。
四、安州区(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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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区域 :花荄镇、界牌镇等区域全时段禁放,桑枣镇、秀水镇等全域限时禁放(春节、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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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违规燃放罚款100-500元,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追究刑事责任。
五、佛山市(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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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放、经营、储存等全环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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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职责 :公安、应急、城管等部门分别负责公共安全、生产监管、市容管理。
六、贵州省
- 政策方向 :支持“由禁转限”,设定合理燃放区域和时间(如空旷地带、特定场所),兼顾民俗与环保。
注意事项 :所有地区均禁止在居民楼、楼道、阳台等公共区域燃放,违者将面临罚款或治安处罚。建议提前关注当地政府公告,遵守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