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实施办法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规范经营许可条件与行为。以下是关键要点:
-
许可分类与申请要求
-
需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出口企业需办理批发许可证。
-
批发企业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零售经营者需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
-
经营布点原则
- 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限制城市建成区储存仓库和零售点数量。
-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许可证颁发与监督,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
-
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
-
实施时间与修订情况
- 2006年8月10日原版实施办法(第7号令)已废止,2013年10月16日新版(第65号令)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结 :当前有效实施的是2013年修订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重点规范经营资质、布点要求及监督管理流程,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