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广场舞裁判考核标准主要依据《全国广场舞、健身秧歌(鼓)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规定,具体如下:
一、技术等级要求
-
国家级(A级)
-
需持有国家级(B级)裁判员证书满2年;
-
具备至少6次全国性比赛裁判员工作经历,且执裁表现优异;
-
道德品德良好,无重大失误记录;
-
通过专项培训并考核。
-
-
国家级(B级)
-
需持有相关操舞类项目一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满2年;
-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具备3次全国性比赛裁判员或3次省级比赛裁判长以上经历;
-
中高等院校体育、舞蹈相关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
-
省级体育部门推荐。
-
-
二、核心考核内容
-
专业知识与实践
-
熟练掌握《广场舞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
具备3次全国性比赛裁判员或省级比赛裁判长以上经历。
-
-
临场执裁能力
- 通过模拟比赛场景考核临场应变、判罚技巧及规则执行能力。
-
职业道德与纪律
-
无违反比赛纪律行为(如使用私人物品、服装不符合要求等);
-
能够公正、公平执裁。
-
三、其他要求
-
年龄限制 :国家级(A级)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B级)不超过65周岁;
-
培训与考核 :需通过委员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
注 :不同地区或赛事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细则,建议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