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失能老人评估标准及服务政策如下:
一、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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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标准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失能老人需在疾病确诊后180天内仍无法独立完成以下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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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移动、行动(上下床/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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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进食、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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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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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失能 :可独立完成大部分活动,但存在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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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重度/完全失能 :需长期依赖他人照料,包括气管插管、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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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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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群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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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纳入低保或最低生活保障的失能老人,自愿入住养老机构可申请集中照护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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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人,符合条件者可享受集中照护服务,采用“预评估、先入住、后补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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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上门评估
- 需医疗保险且符合特定疾病条件(如昏迷、截瘫等)的老人,可申请免费上门评估,由专业机构确定失能等级。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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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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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民政部门或官方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填写健康信息及生活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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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估后,符合条件的进入正式评估,由2名评估员共同确认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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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选择
根据评估结果,可申请居家护理、养老机构入住或长期护理保险等保障,具体选择需结合经济状况和失能等级。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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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国家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对失能老人提供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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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范》:明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为轻度及以上失能老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建议有固定照护者。
总结 :最新政策通过标准化评估、分级补贴及多样化服务,有效减轻失能老人家庭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