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的比例体检计算方式及应用如下:
一、比例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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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转换
将1.5转换为分数为3/2,通过除法运算得到最简比: $$ 1 \div 1.5 = 1 \div \frac{3}{2} = 1 \times \frac{2}{3} = \frac{2}{3} $$
即最简比为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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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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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招录2人,则进入体检的人数为:
$$ 2 \times 1.5 = 3 \text{人} $$ -
若招录10人,则进入体检的人数为:
$$ 10 \times 1.5 = 15 \text{人} $$
其中5人作为候补,用于补录不合格或放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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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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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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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录2人则体检3人,招录10人则体检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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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空缺(如考察不合格、弃权等),可从候补人员中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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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等专项招聘
河南等地规定,体检按总成绩1:1.5比例确定对象,未达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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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计算以招录人数为基准,实际人数需为整数,通常采用四舍五入或向上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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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