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参军入伍可以享受以下四大优惠政策:
- 升学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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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过去的6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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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复学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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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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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入学或者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 扶持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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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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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 经济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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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发放优待金和津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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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这些政策旨在全方位支持大一当兵学生,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供更多的升学和就业机会,鼓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军营,报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