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高考赋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一、赋分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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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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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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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 :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15分、10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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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评价 :涵盖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与信息技术7个科目,满分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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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715分(400分+3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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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现加分
包括生源地区加分和特长生加分,具体根据考生所在地区教育资源及个人特长认定。
二、等级划分与转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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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
将考生按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约为15%、35%、35%、13%、2%。 - A级:100~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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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85~7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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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70~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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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55~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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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级:4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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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转换公式
采用线性转换规则,公式为: $$
\frac{\text{原始分区间最大值} - \text{考生原始分}}{\text{考生原始分} - \text{原始分区间最小值}} = \frac{\text{转换区间最高分} - \text{考生转换后得分}}{\text{转换后得分} - \text{转换区间最低分}}
$$若考生分数为区间上限或下限,则直接对应转换区间的最高分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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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例如,某考生原始分85分,排名15001~50000名(B级),则转换后得分为: $$
\frac{100 - 85}{85 - 80} = \frac{100 - x}{x - 86} \Rightarrow x \approx 91 \text{分} \quad (\text{四舍五入})
$$。
三、最终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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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 :按等级转换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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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按实际得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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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现加分 :根据政策加分计入。三部分按比例计入高校招生总成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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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可能因年份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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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具体细则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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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现加分需符合高校招生专业要求。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排名、学科优势及高校专业需求,制定复习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