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
根据最新官方信息,山东淄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如下:
一、当前执行标准(截至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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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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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2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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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区):20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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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高青县、沂源县):18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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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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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22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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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19.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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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7.3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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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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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分三档,覆盖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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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划分档次,例如淄川、张店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执行第一档标准。
三、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四、注意事项
- 若用人单位存在用工违法行为(如以“试用期”“劳务派遣”等名义规避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告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