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22元、20元、18元。具体执行标准根据区县划分,其中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适用最高档(2200元/月),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适用中档(2010元/月),高青县、沂源县适用最低档(1820元/月)。关键点包括: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且不含加班费、特殊津贴等附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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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适用范围
月最低工资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注意,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夜班津贴、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仅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的最低报酬。 -
区县差异与执行细节
淄博市各区县标准不同,经济较发达区域(如张店区)执行最高档,偏远县(如沂源县)执行最低档。企业需按所在地标准支付,违规可能面临劳动监察处罚。 -
法规关联影响
最低工资上调会联动影响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等福利待遇。例如,劳动者在产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
企业合规提示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需向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按最低工资支付,且恢复经营后必须及时提高标准。计件工资制也需确保劳动者正常劳动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
提示:劳动者可通过人社部官网或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查询最新政策,若遇工资纠纷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理了解标准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