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
考察探究活动6学分主要与山东省高考综合评价相关,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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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山东省自2017年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要求高中生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完成综合实践活动。考察探究活动占6学分,以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为主,至少完成2个课题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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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要求
- 活动类型 :包括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 学分计算 :每项活动通常按学分单位累计,例如一个课题或项目可能计1-2学分,需满足总学分要求。 - 时间要求 :高中三年累计完成,部分年份可能要求具体天数(如10个工作日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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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该学分通过学校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获得,需在高中阶段完成。具体可咨询学校教务处或综合评价办公室,获取活动安排和学分认定细则。
注意 :不同年份或学校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最新政策或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