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课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和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共五个科目,新课标强化实践性与跨学科融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能力。
舞蹈通过肢体动作学习、剧目创编等活动,提升学生肢体协调性及艺术表现力;戏剧课程融合表演、编剧及舞台设计,帮助学生理解角色与情感表达;影视科目涵盖经典作品赏析与数字媒体创作,培养视觉叙事及科技应用能力。教育部要求各学段分梯度设置实践任务:低年级以模仿体验为主,中高年级逐步过渡到自主创作与跨学科项目,例如结合历史课程设计戏剧表演或运用数字工具制作微电影。
课程体系采用“基础+选修”模式,一至九年级分阶段递进展开。1-2年级开设唱游·音乐与造型·美术,以游戏化教学培养兴趣;3-7年级主修音美并融入舞蹈、戏剧元素,支持个性化选修;8-9年级提供五科选项,要求学生至少掌握两门艺术专长。学校需保障每周课时:小学1-2年级4课时,3-6年级缩减至2课时并增设书法课,初中维持固定课时同时鼓励跨学科融合课程。
教育部通过“以评促学”机制推动质量提升,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并打造“隆中艺术展演”等实践平台。课程资源同步拓展,支持校本教材开发及非遗文化传承项目,如引入皮影戏、剪纸艺术进校园。未来将通过城乡教师流动、社会资源联动等方式缩小区域差距,最终实现“一校一品”的特色美育生态。科学系统的课程架构既强化传统艺术根基,又注入现代创新基因,为全面提升青少年人文素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