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岗位的确定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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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部门
省级公务员管理机关(如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公务员局)负责统筹组织招考工作,包括制定招考方案、审核岗位设置及录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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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与岗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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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根据实际空缺数向编办申报,经领导审核、编办核定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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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岗位要求、财政供养等细节,确认后形成最终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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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流程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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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选择具体岗位,录取后按报名单位及岗位直接上岗,通常不进行随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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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由考生根据报考职位和考区指定,考场分配遵循统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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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省考岗位由省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主导,结合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确定,最终通过招录流程完成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