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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选调面试的岗位分配和面试安排需根据具体职位和招聘政策进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岗位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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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人后定岗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再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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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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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选调生 :按专业和综合分数分配至市州直单位,部分岗位可能考虑生源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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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选调生 :主要根据综合成绩分配至市州直单位或乡镇,具体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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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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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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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岗位考生通常被安排在同一考场,确保评分公平性。若岗位竞争激烈,可能分为两个面试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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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职位、分期的考生需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考场考生不得报考同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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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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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组人数根据考场容量确定,例如普通考场每组12人,公安类考试可能扩大至15人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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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均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用无领导面谈形式,具体流程和评分标准在《面试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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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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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面试人员名单或安排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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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分配结果需以省委组织部官方公告为准,建议考生关注官方通知。
湖北选调面试并非将同一岗位集中放一起,而是根据岗位类型和考生情况灵活安排考场和分组,但同一岗位考生不会出现在同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