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ACCA官方政策,CPA考生可以申请免考ACCA的部分科目,但ACCA考生并不能免考CPA的任何科目。具体免考政策如下:
2009年“6+1”制度实施之前获得CPA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ACCA的《商业与技术》(BT)、《管理会计》(MA)、《财务会计》(FA)、《公司法与商法》(LW)和《税务》(TX)五门课程。
2009年“6+1”制度实施之后获得CPA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ACCA的《商业与技术》(BT)、《管理会计》(MA)、《财务会计》(FA)、《公司法与商法》(LW)、《税务》(TX)、《业绩管理》(PM)、《财务报告》(FR)、《审计与鉴证》(AA)和《财务管理》(FM)九门课程。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CPA考生在申请ACCA考试时,只需完成剩余的少量课程,并满足ACCA的其他要求(如道德模块、工作经验等),即可获得ACCA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