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科研理论成果四方面,具体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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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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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硕士4年、博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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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级审计师、经济师等职称者,工作年限可缩短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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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资格
- 必须具备审计师、统计师、工程师、经济师或会计师等中级职称。
二、核心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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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5次,或主持省级/市级行业审计调查≥3项,或参与审计署交办专案审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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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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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主导完成3项以上审计项目报告,至少1项为省级/市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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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扶贫审计、乡村振兴等基层服务项目可获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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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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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级期刊发表2篇以上审计论文,或出版1部审计专著(需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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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省级/市级科研课题(排名前3)或审计署交办课题(排名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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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格申报条件
- 特殊贡献 :获省级/国家级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或主持省级/市级重点工程项目。
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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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近3年每年完成≥9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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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范 :需提供学历认证、职称证明、工作业绩材料等。
注 :具体评审标准可能因年份调整,建议以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