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学历细则如下:
一、学历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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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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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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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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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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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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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仅限单一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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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居住年限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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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期间无社保:专科+10.5分,本科+15分,硕士+26分,博士+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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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期间有社保:专科+0分,本科+1分,硕士+15.5分,博士+2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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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本科+学位总积分:15分(学位)-3年社保×1分/年=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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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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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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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备案或认证的“毕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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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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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仅毕业证/学位证)不可单独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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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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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指标独立计分,总分为教育背景、职住区域、社保、年龄、荣誉表彰等7项指标累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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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本科+硕士+社保3年+年龄40岁=15+26+3×3+20=9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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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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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年龄加分”(45岁以下20分/年)和“荣誉表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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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指标分值调整,如专科积分由9分增至10.5分,硕士、博士积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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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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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截至申报年度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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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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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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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加分与减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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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包括社保缴纳、居住年限、年龄、荣誉表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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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减少不良司法信息记录等规定
以上细则综合了北京市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官方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