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
吉林省共辖9个地级行政区,包括8个地级市和1个自治州,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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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行政区划
- 8个地级市 :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 1个自治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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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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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下辖的县、县级市、自治县数量因城市而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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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代管3个县级市(朝阳区、宽城区等)和1个县(农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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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代管4个县级市(船营区、昌邑区等)和1个县(永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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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代管2个市辖区、1个县(梨树县)和1个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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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吉林省共9个地级行政区,其中8个为市,1个为自治州,具体县市数量需结合各市细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