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社保积分计算规则如下:
一、社保积分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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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积分
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以下5类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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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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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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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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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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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示例:连续缴纳5年社保,总积分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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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限制
- 需满足所有5类保险均满1年才能参与积分计算,若存在中断则需重新累计。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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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外地转入或补缴的社保年限不计入积分,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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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上限 :社保积分最高不超过50分(每个险种1分×5类)。
三、补充说明
社保积分与居住证积分可同时作为入户条件,但社保积分优先于居住证积分。